黑龙江适合放生草鱼,黑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暨哈尔滨极乐寺挂牌仪式启动

编辑:admin 发布时间:2024-05-08 浏览:976次

一、福建放生园放生泥鳅

1、哈尔滨极乐寺挂牌仪式现场

2、众多领导参加启动仪式哈尔滨极乐寺成为黑龙江首个挂牌的佛教寺院

黑龙江适合放生草鱼,黑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暨哈尔滨极乐寺挂牌仪式启动

3、黑龙江省民委(宗教局)刘明主任、徐向国副主任,哈尔滨民宗局常忠君副局长、刘淑梅副局长,省佛协会长静波大和尚,牡丹江圆通讲寺融光长老为极乐寺揭牌

4、大菩文化黑龙江讯2015年1月13日,黑龙江省宗教活动场所挂牌仪式在哈尔滨极乐寺正式启动,哈尔滨极乐寺成为黑龙江首个挂牌的佛教寺院。参加此次宗教活动场所挂牌仪式的领导有:黑龙江省民委(宗教局)刘明主任、徐向国副主任,哈尔滨民宗局常忠君副局长、刘淑梅副局长,黑龙江省佛协会长静波大和尚,牡丹江圆通讲寺融光长老等。黑龙江省佛教协会会长、哈尔滨极乐寺方丈静波大和尚在启动仪式上讲话。

5、黑龙江省佛教协会会长、哈尔滨极乐寺方丈静波大和尚,在挂牌仪式中讲到:近年来,非宗教活动场所违法开展宗教活动的现象日益突出,非宗教活动场所乱设功德箱、接受宗教性捐献、欺骗信众借教敛财等现象屡禁不止。尤其是雇佣假僧假道欺骗游客信众、乱设功德箱、售卖高香等借教敛财的问题让人诟病。当人们入庙烧香、见佛礼拜时,看到的“庙”有可能不是一个经过依法登记的宗教活动场所。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就是依法登记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悬挂统一标识牌,可以方便社会公众识别,接受社会监督,有助于推动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制止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法开展宗教活动,保障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提高信教群众和普通游客的鉴别能力,使其可以区分合法宗教活动场所和非法宗教活动场所。

6、2012年10月,国家宗教事务局会同九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其中明确指出:“国家宗教事务局将对依法登记的寺观予以公告,帮助信众辨别宗教活动场所和非宗教活动场所,引导信众到依法登记的寺观参加宗教活动。”

7、为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按照十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2014年国家宗教事务局结合基本信息公告工作,逐步推进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悬挂统一标识牌工作。

8、2014年,国家宗教局在门户网站上分批公布了北京、天津等14个省(市)依法登记的佛教道教活动场所的基本信息。其中,黑龙江省88座佛教场所已经列入公告信息。同时,国家宗教局还推动开展挂牌工作。挂牌是指佛教道教活动场所悬挂统一的宗教活动场所标识牌,其目的与公告信息一样,是为了方便游客和信众识别宗教活动场所,挤压非宗教活动场所欺骗和借教敛财的空间。

9、极乐寺的挂牌工作,是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和41号文件精神的具体举措,对于推动全省佛教寺院的规范管理,方便社会和广大信众识别和区分合法与非法寺院,保护合法。制止非法佛教寺院开展非法活动和假冒佛教教职人员欺诈信众、借教敛财,维护正常的佛教秩序,其意义重大。各市(地)佛教协会,要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宗教部门做好挂牌工作。

10、最后,黑龙江省民委(宗教局)刘明主任、徐向国副主任,哈尔滨民宗局常忠君副局长、刘淑梅副局长,省佛协会长静波大和尚,牡丹江圆通讲寺融光长老为极乐寺揭牌。

二、河南寺庙放生乌龟

1、“浙江慈云佛学院”将举行挂牌仪式暨祈福法会

2、蒋坚永副局长出席中国佛教协会直属寺观宗教场所标识牌挂牌仪式

3、佛教在线黑龙江讯近日,黑龙江省佛教居士林圆满完成本年度人事调整任务,刘永生居士当选为居士林常务副林长。

4、黑龙江省佛教协会会长静波法师到会祝贺并作重要开示,静波法师希望刘永生居士及全体居士林成员,发扬爱国爱教的优良传统,精进修学,早成佛道。

5、佛教在线黑龙江讯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宗教局《关于2013年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保持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生机与活力,近期,黑龙江省绥化市伊协分2期在市清真寺举办了穆斯林知识宣教及卧尔兹讲解培训班,全市70多名穆斯林代表参加了此次培训。培训期间,市伊协还邀请了省伊协刘世英会长及“卧尔兹”巡回宣讲团成员,进行了为期半天的“卧尔兹”讲座。市民宗局孙汉国局长在开班式上做了讲话,市区民宗局有关人员出席了培训活动。

6、培训主要围绕“加强教风建设,树立回民新形象”,从伊斯兰教基本知识、党的宗教政策法规、伊斯兰教历史文化、卧尔兹讲解等几个方面出发,对学员们进行了系统培训,孙局长在开班式讲话中要求学员务必学以致用,加强教风建设,发扬优良传统,自觉维护绥化市伊斯兰教领域的团结和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

7、黑龙江省佛教协会2021年常务理事(扩大)会议

8、大菩文化黑龙江讯3月29日,黑龙江省佛教协会2021年常务理事扩大会议在哈尔滨极乐寺召开。

9、黑龙江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马国利与会并讲话,宗教一处处长逯民、二级调研员赵红、副处长王杨国、科长李海全程指导工作。

10、黑龙江省佛教协会会长、副会长、副秘书长、常务理事、各地市佛教协会和哈尔滨佛学院、黑龙江省佛教居士林及相关寺院代表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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